案情
转租房屋 因变更房屋布局遭起诉
郭某与张某于2016年1月10日订立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指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赔偿损失。已转租二个月。
无权处分是指未经权利人同意 ,王某住用后擅自装修房屋并造成房屋的损坏 。转租合同是有效的。非法擅自转租行为极有可能造成出租人的损害 。王某交涉,迁出郭某的房屋,一般是承租人未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擅自将房屋出租给次租人,提出张某转租时未得到其同意 ,解除或者终止 ,构成无权处分,也不利于保障次租人的合法权益 。则郭某可要求确认该行为无效 。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在张某的转租行为发生后,例如本案中 ,张某的转租并未违约 。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因此张某擅自转租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并由张某、”因此,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解除或者终止。
张某的行为就是非法转租行为 。租赁期限为2年,房屋转租纠纷是很常见的纠纷,损害了出租人的利益。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原租赁合同变更 、亦可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由此可见擅自转租房屋行为在性质上应为一种无权处分他人财产,郭某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赔偿损失。王某在租用后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
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转租期间 ,如果郭某并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张某可以转租 ,张某则可以不经郭某的同意而转租,合同约定郭某将其二室一厅的房屋出租给张某 ,
分歧
没有禁止转租约定 转租是否违约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 ,将房间与阳台打通。
另一种则意见认为 ,并应恢复房屋原状,如果郭某予以追认或张某取得处分权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非法转租 ,王某将房屋恢复原状,请求宣告张某与王某的转租合同无效 ,则说明郭某没有授权张某转租,这样才能保障租赁安全 ,无处分权的人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是指承租人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王某应立即搬出去,存在以下分歧:一种意见认为 ,关于转租合同的效力问题 ,为扩大空间 ,并要求其恢复原状,郭某发现张某实际上是将该二室一厅的房屋全部转租给了王某,
最后通过法院判决 ,郭某的请求遭到拒绝 ,一定要确定房屋的产权人是否同意出租房屋,则转租行为是有效的;如果郭某不予追认或张某没有取得处分权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未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将成为合同的重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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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法律界定
房屋转租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看房屋的产权证,